加班費
國定假日上班老闆說補休?法規說那是加倍發,算給他看
應領加班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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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月薪同加班時數即刻有結果
怎麼算的
月薪制的每小時工資額=月薪 ÷ 30 ÷ 8,這是勞動部一貫算法。 平日加班:前 2 小時每小時 1.34 倍、第 3–4 小時 1.67 倍,單日上限 4 小時——超過就是違法加班。
休息日加班比較重:前 2 小時 1.34 倍、第 3–8 小時 1.67 倍、第 9 小時起 2.67 倍, 一日最多 12 小時。勞工本來不用上班的時間被叫來,費率就該逐段墊高。
國定假日出勤是「做一給八」:8 小時內不論做幾小時,一律另加發 1 日工資; 老闆說「補休就好」——補休是你同意才能換的選項,加倍發才是預設,這條沒得商量。 例假日(天災事變)出勤另有更嚴格規定,不在此頁範圍。
存低結果,下次唔使重算